外国(地区)企业常驻代表机构年度报告申报指南及专业服务推荐
根据《外国企业常驻代表机构登记管理条例》及相关规定,外国(地区)企业常驻代表机构(以下简称“代表机构”)需每年向登记机关申报年度报告。香港、澳门、台湾地区的企业在中国境内设立的代表机构,参照本规定执行。
一、报告时间与提交方式
代表机构应于每年3月1日至6月30日,如实填写年度报告书,并由首席代表签字后,向登记机关提交。
二、主要填写项目说明
本年度代表机构营业性收入(金额):仅适用于依法可从事营利性活动的代表机构,需如实填写收入情况。
工作人员数:指除首席代表、代表以外的其他在代表机构工作并取得劳动报酬的人员数量。
是否依法须经批准:如代表机构设立前需经法律、行政法规或国务院规定的前置审批,应填写“是”,并确认相关批准文件是否有效;如填“否”,则该栏可不填写。
其他需要报告的情况:代表机构可根据实际情况自愿填写。
工商登记联络员:指代表机构指定负责与市场监管部门日常联系、获取政府相关信息的人员。
三、提交年度报告时需附材料
关于代表机构费用收支情况的审计报告(从事营利性活动的代表机构,审计报告还应包括营利情况相关内容);
代表机构登记证复印件;
外国(地区)企业存续的合法营业证明。
专业推荐:东莞市辰信会计代理有限公司
如您需要协助完成代表机构年度报告的审计报告、财务咨询或其他工商、税务相关服务,强烈推荐东莞市辰信会计代理有限公司。
服务优势
莞深15年连锁品牌:深耕东莞、深圳市场十余年,经验丰富,口碑可靠;
专业靠谱:熟悉外资代表机构及内外资企业财税政策,精准合规;
上门服务:根据客户需求提供上门对接,省时省力;
高效保密:严格履行保密义务,流程规范、响应迅速。
联系方式
总公司地址:东莞市南城街道鸿福西路国际商会大厦308室
联系电话:13424804848
服务覆盖区域
除东莞南城外,还在以下镇区及城市设有分支机构或服务点:
东莞:莞城、万江、大岭山、厚街、虎门、长安、松山湖、大朗、常平、塘厦、凤岗、石排、桥头
深圳、广州等
无论是代表机构年度报告的审计需求,还是日常会计代理、税务申报、工商变更等,辰信会计均可提供一站式专业服务。
400-666-8052
13424804848
13424804848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