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东省国家税务局关于开通废弃电器电子产品处理基金网上申报系统的通告

为向基金缴纳义务人提供高效便捷的服务,提高废弃电器电子产品处理基金的申报效率,广东省国税局开发了废弃电器电子产品处理基金网上申报系统。现将有关事项通告如下:
一、网上申报适用对象
(一)已经领取了数字证书并已使用国税局网上办税的基金缴纳义务人,可以直接使用数字证书进行废弃电器电子产品处理基金网上申报。
(二)未领取数字证书但已开通国税局网上办税的基金缴纳义务人(广州市国税局辖下的基金缴纳义务人除外),可以使用网上办税的用户名和密码进行废弃电器电子产品处理基金网上申报。
(三)未开通国税局网上办税的基金缴纳义务人,可向主管税务机关申请开通网上办税服务,开通后方可进行废弃电器电子产品处理基金网上申报(广州市国税局辖下的基金缴纳义务人需同时领取数字证书后才可进行网上申报)。
二、网上申报开通时间
废弃电器电子产品处理基金网上申报系统的开通时间为2013年1月1日零点,符合条件的基金缴纳义务人可在此时点后进行网上申报。
基金缴纳义务人因各种原因导致基金网上申报不成功的,应及时在申报期内按现行上门申报规定要求,携带有关申报资料到主管税务机关办税服务厅办理申报。
申报期结束后,仍未办理申报的基金缴纳义务人,应按现行上门申报要求,携带有关申报资料到主管税务机关的办税服务厅办理申报。
三、网上申报登录方式
(一)通过如下域名直接访问网上办税服务大厅: http://app.gd-n-tax.gov.cn(推荐使用IE浏览器)。
(二)登录系统后,在菜单栏点击“网上拓展”进入离线申报系统(注:没有登录的情况下主菜单栏不会出现)。
(三)点击网上拓展后进入离线申报系统主页。
(四)点击主菜单上的“我要申报”链接,则左边菜单栏会出现该基金缴纳义务人所有可以申报的项目。
四、网上申报操作步骤
具体操作可参看附件:《废弃电器电子产品处理基金网上申报操作手册》。
五、注意事项
使用数字证书的基金缴纳义务人,网上申报后无需报送废弃电器电子产品处理基金申报表等纸质资料。未开通数字证书的基金缴纳义务人,网上申报后当季可不报送基金申报表纸质资料,但须在年度终了后一个季度内报送上一年各季度的纸质申报资料。
六、服务咨询
基金缴纳义务人在进行废弃电器电子产品处理基金网上申报时遇到问题,请致电“12366”纳税服务热线咨询。
400-666-8052
13424804848
13424804848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