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现行税收制度
改革开放30多年来,经过几次较大的改革,我国税收制度日趋完善。改革开放初期的税制改革是以适应对外开放需要,建立涉外税收制度为突破口的。1983年、1984年又先后分两步实施国营企业“利改税”改革,把国家与企业的分配关系以税收的形式固定下来。1994年,国家实施了新中国成立以来规模最大、范围最广、成效最显著、影响最深远的一次税制改革。这次改革围绕建立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的目标,积极构建适应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要求的税制体系。2003年以来,按照科学发展观的要求,围绕完善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和全面建设小康社会的目标,分步实施了改革农村税费,完善货物和劳务税制、所得税制、财产税制等一系列税制改革和出口退税机制改革。几经变革,目前,我国共有增值税、消费税、营业税、企业所得税、个人所得税、资源税、城镇土地使用税、房产税、城市维护建设税、耕地占用税、土地增值税、车辆购置税、车船税、印花税、契税、烟叶税、关税、船舶吨税、固定资产投资方向调节税等19个税种。其中,17个税种由税务部门负责征收;固定资产投资方向调节税由国务院决定从2000年起暂停征收;关税和船舶吨税由海关部门征收,另外,进口货物的增值税、消费税也由海关部门代征。 |
关键词:东莞工商注册疑难|东莞税务登记疑难|东莞会计记账疑难|东莞企业纳税疑难|东莞国税联系方式|东莞地税联系方式|东莞发票管理疑难|东莞工商新闻动态|东莞企业管理资讯|东莞税局新闻动态|东莞市所得税年报|企业纳税复议诉讼|申请一般纳税人疑难|东莞公司注册|东莞注册公司|东莞办理营业执照|东莞代办营业执照|东莞无地址无办公室注册公司|东莞集群注册公司 咨询电话:400666805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