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 行业新闻 >> 东莞税务登记疑难 >>东莞企业国税税收政策疑难热点问题答问十条
详细内容

东莞企业国税税收政策疑难热点问题答问十条

时间:2012-03-12   作者:东莞注册服务网  【原创】       阅读

     1.我们是新成立的一般纳税人企业,我们主要原材料是农副产品(辣椒、大蒜),但是我们购买的主要途径是农副产品批发市场,且供应商都无一般纳税人资格,这样我们企业的税费就非常高,请问有什么减轻税费的方法?(燕子咨询)  

答:购进农产品,除取得增值税专用发票或者海关进口增值税专用缴款书外,可按照农产品收购发票或者销售发票上注明的农产品买价和13%的扣除率计算进项税额。进项税额计算公式:

进项税额=买价×扣除率  

   2.收到供应商一张增值税专用发票"货物或应税劳务名称"打的全是英文,没有显示中文名称,请问这张发票可以接受吗?谢谢!(匿名咨询)  

答:发票管理办法实施细则第三十六条规定:发票应用中文开具。请退回销货方。  

 

   3.我公司是进出口公司,经常到境外参加展会,那么发生的展会费,差旅费,住宿费,餐费都无法取得国内发票,请问这些费用应该什么单据作凭证入帐?能否作税前扣除?(匿名咨询)  

答: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所得税法》第八条的规定,企业实际发生的与取得收入有关的、合理的支出准予在计算应纳税所得额时扣除,即企业可以在税前扣除的支出应具备真实性、相关性和合理三个基本条件,针对境外发生的各项费用,税务机关会对其真实性、合理性进行审核,如发生的展会费,企业内部是否有同意参展的内部文件,是否有境外的收付款凭证等资料,税务机关在纳税审查时有疑义的,可以要求提供境外公证机构或者注册会计师的确认证明,经税务机关审核认可后,作为税前扣除的凭证。  

 

   4.我单位与客户签有工程安装合同,由于没有及时按标准完成合同,客户按合同对我公司罚款和滞纳金,我公司账上列示为“营业外支出”,由于它是平等主体之间所产生的罚款和滞纳金,不是有关部门的(也不是司法部门的)罚款和滞纳金,所以我认为它是可以在所得税前扣除的。请问我的理解正确吗,若不对,为什么?请回复,谢!(匿名咨询)  

答:因违背经济合同支付给对方的违约金、罚款、滞纳金、诉讼费、银行罚息、土地闲置费等均可以据实扣除。其中违约金要提供相关合同(要约定违约情形和违约金额)、违约情形发生的情况说明、付款凭证和收款方开具的收款收据等资料备查。  

 

   5.我司现在为一家三来一补企业,现在的企业所得税是按照成本费用来征收的,如果我司以后转为外商独资的话企业所得税是如何征收?(匿名咨询)  

答:你司转为外商独资企业后,主管税务机关会对你司进行实地调查,结合你司的实际情况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所得税法》及其实施条例、《企业所得税核定征收办法》的有关规定进行征收方式鉴定。  

   6.如何在生产企业出口退税申报系统中查询出口商品的退税率?(莫小姐咨询) 

答:在生产企业出口退税申报系统的“系统维护-代码维护-海关商品码”模块中输入出口产品对应的商品编码即可查询其退税率。  

 

   7.商贸企业申报出口退税时是否要提供增值税专用缴款书?进项发票和其它进项发票一起做认证有没影响,申报时要提供认证结果吗?(小刘咨询) 

答:(1)商贸企业申请退还增值税时不需要提供增值税专用缴款书,申请退还消费税时需提供消费税专用缴款书。(2)出口的进项发票和其它进项发票一起做认证对出口退税没有影响,申报时不需要提供认证结果。  

 

   8.外贸企业从农场购进蔬菜后出口,能否凭农场开具的“自产自销”发票申报退税?(匿名咨询)  

答:首先,外贸企业直接收购农业生产者销售的自产农产品,由于该类货物在国内生产、流通环节均已免税,因此出口免税农产品后不能再申报退税。其次,外贸企业申报出口退税的主要凭证之一是增值税专用发票,而农业生产者不能开出增值税专用发票,只能开具普通发票,因此不可凭农业生产者开具的“自产自销”发票申报退税。  

 

  9.请问现在的普通发票系统3.0这个,点数据库恢复--选择备份文件进行恢复时出现选择错误的字样。。请问现行的普通发票系统中的数据库恢复这个功能不可以用吗?(匿名咨询) 

答:经测试,该系统数据恢复可以正常使用,请确定选择的是正确的备份文件恢复。  


   10.你好,请问一下,个体商户达不到起征点而开的发票要交税?起征点是5000元每月,而我店当时的经营额为2000元,且是自己开出的发票而不是代开的,请问我要交税?如当月的经营额就是2000元,发票在税局代开的话,那是不是当时就扣了税款,那达不到5000元起征点的话,是否能退税??(匿名咨询)  

答:(1)纳税人自行开具发票和到国税分局开发票的销售额,都包含在月销售额内。(2)个体工商户销售货物的增值税起征点为月销售额5000元(含以上);达不到增值税起征点的个体工商户,免征增值税。月销售额达到或超过起征点的按全额征税。(3)对达不到增值税起征点的个体工商户,在一个纳税期内累计申请开普通发票预缴的税款,可以按有关规定向主管国税分局申请退税。

 

辰信会计事务所
公司主页:
www.0769cxkj.com
客服信箱:454262391@qq.com
客服电话:13424804848 0769-33359875
实时交谈: 东莞辰信会计 13424804848 东莞辰信会计 13424804848 东莞辰信会计 13424804848 东莞辰信会计 13424804848  东莞辰信会计 13424804848

在线客服
- 注册部客服
  • 点击这里给我发消息
  • 点击这里给我发消息
- 香港部客服
  • 点击这里给我发消息
  • 点击这里给我发消息
- 会计部客服
  • 点击这里给我发消息
  • 点击这里给我发消息
- 审计部客服
  • 点击这里给我发消息
  • 点击这里给我发消息
- 增资部客服
  • 点击这里给我发消息
  • 点击这里给我发消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