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东莞税企通发票核销操作流程
时间:2012-03-23 作者:东莞注册服务网 【原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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东莞税企通发票核销操作流程 (本流程只适用于增值税专用发票、增值税普通发票、广东省出口商品销售统一发票网上核销) 一、纳税人用自己的纳税识别号登入税企通。在菜单模块中选择“预约”模块点击进入。 二、进入办税预约模块后点击“增值税专用发票核销” 三、进入预约模块后填入预约信息,完成后点击提交即可: 填写预约信息时需注意: 1. 发票按月份汇总填写(与原发票存根联汇总单填写要求一致,即同一月份开具的发票汇总录入为一行) 2. 发票类型代码对应的发票种类为:1140——广东增值税专用发票、20620——广东增值税普通发票(中文二联电脑版)、21570——广东省出口商品销售统一发票。 四、等待税局处理预约信息。 税局在每个工作日中午12:00、下午17:00各处理一次预约信息并反馈结果。 五、在税企通预约模块查询出处理后的反馈信息,将显示通过的反馈信息核对无误后打印出回执表。 六、携带打印出的回执表及核销所需其他资料(回执表需盖发票专用章,填好所需新购的发票种类及份数,购票员签名,填上联系电话和填表日期)直接到发票发售窗口新购发票。 附一核销所需资料: 增值税专用发票、增值税普通发票——发票存根联封面、开票明细或发票原件;若有作废发票需带发票原件一式三联(普通发票二联);若有负数发票需带负数发票、对应的正数发票、红字发票通知单。
附二核销回执样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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