东莞南城申请一般纳税人发票领购时所需资料和办理程序:
按照行政许可项目公示要求,企业申请防伪税控系统最高开票限额申请时应提供如下资料:
1.申请开具最高开票限额增值税专用发票书面报告,内容应包括企业的概况、经营规模、经营项目、申请理由。(一式一份,由企业自行用A4纸打印,加盖公章)
2.《税务行政许可申请表》(一式一份,在“申请日期”一栏盖上公章)
3.《最高开票限额申请表》(一式二份,要盖公章)
4.《纳税人票种核定申请审批表》,并在该表右上角空白处注明办税人员联系电话、培训日期。(一式叁份,在对应栏目上分别盖公章和发票专用章)
5.授权委托书一份,盖公章并授权人要亲笔签名。(非法人办理时提供,由法人授权)
6.受委托人身份证复印件一份。(非法人办理时提供,盖公章并注明此复印件与原件相符)
7.税控机专用设备汇款单复印件或缴款确认书复印件(参加培训时请向正欣公司咨询有关缴款事项)
8.提供销售合同复印件一式一份(选已签订金额较大的两份)
9.汇款事宜:新办一般纳税人企业购买税控专用设备(金税卡与IC卡)的款项两卡款项(每套1416元),帐户为:
公司名称:东莞市正欣科技有限公司
帐号:2010022619000052595
开户银行:工行东莞新城支行
培训点地址及联系电话:南城区袁屋边大道容大大厦十楼(南城汽车站附近) 22023599
说明事项:
一、以上资料请企业在税控机专用设备汇款后,迅速提供给主管税务人员,以便上报市局计算机信息中心,并传送给正欣公司,由正欣公司直接通知企业带电脑主机安装税控机。
二、安装好税控机后,请带上税务登记证副本原件到主管税务人员领取票种核定表并设置防伪税控标志,并办理:(1)在副本上盖上“增值税一般纳税人”条形章;(2)领取认定通知书。再到发票窗口办理购买发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