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东莞创业者无需场地就可开公司
没有住所或经营场地,同样能开公司。记者获悉,东莞在全国首创的“电商集群注册”拟向该市实体企业推开,这一工商登记“福利”将从淘宝店主和电商卖家拓展到其他新兴业态。
4月9日,东莞市工商局拟定的《东莞市企业集群注册登记管理试行办法》和《东莞市市场主体住所(经营场所)登记管理试行办法》向社会征求意见。根据这两个文件,以后初始创业者、互联网企业以及小微科技企业将同样享受“集群注册”的政策便利。
“集群注册”概念:
扎堆使用托管公司地址
“不用提供租赁合同,没有办公场地,照样能开公司”,电商老板小王告诉记者,她现在的公司地址“挂靠”在松山湖。小王是一个家具品牌的销售商,在淘宝网有网店,她和客服人员都可以在家办公,不用为了工商登记而专门去租赁办公室。为此她每年能省下不少费用。
去年4月东莞率先在松山湖试点推行电商企业集群注册,允许电商企业将地址登记为“托管公司”的住所,属于全国首创。记者了解到,东莞的具体做法是,以一家企业作为集群注册“托管公司”,允许多家电子商务企业(不论地址在东莞市内还是市外,也包括个体工商户)将地址登记为该“托管公司”的住所,组成“企业集群”。据东莞工商部门统计,至今,已有509家“集群企业”申请登记成立。
不再是电商专享
松山湖试点向全市推开
今后,这种好事不再是电商专享了。4月9日,东莞市工商局相关负责人向羊城晚报记者透露,今年,东莞市将会把这个工商登记便利从松山湖试点向全市全面推开,“集群企业”的类型也从电子商务拓展到其他新兴业态,为初始创业者、互联网企业、小微科技企业发展提供支持。
根据东莞市工商局上述两个《试行办法》,所谓“集群注册”,是指多个市场主体以一家企业的住所或其分支机构的经营场所地址,作为自己的住所(经营场所)登记,并由该企业提供住所托管服务,组成企业集群的登记注册模式。这其中,“托管企业”是为多个市场主体提供住所托管服务的企业以及该企业设立的从事托管服务的分支机构;而由托管企业提供住所托管服务的市场主体,则称为“集群企业”。
“托管公司”条件:
纳税超十万无不良记录
记者发现,并非所有企业都能成为“托管企业”。《东莞市企业集群注册登记管理试行办法》对托管企业的规模和纳税总额等都有相关要求,但对于可托管的企业数量,则未做明确规定。
《试行办法》指出,托管企业的企业类型应为有限责任公司或股份有限公司,或者上述公司的分支机构。同时,需从事企业代理服务行业满1年;上一年度纳税总额原则上不低于人民币10万元;提供托管服务的住所(经营场所)面积不小于200平方米;在工商、税务部门没有违法及不良信用记录;近3年所担任法定代表人或负责人的企业,在其任职期间未曾列入经营异常名录、严重违法企业名单。另外,还指出,托管企业应当建设本企业的门户网站,并在网站上公示集群企业名单及其登记注册信息和电子营业执照、电子税务登记证。
集群注册有限制
担保公司旅行社不能办
值得注意的是,并不是所有的企业都能“免住所登记”成为“集群企业”。东莞市工商部门指出,东莞的企业集群注册将实行负面清单管理制度,清单以外的市场主体才可以申请集群注册。根据《试行办法》,不得申请登记为集群企业的市场主体包括:经营范围涉及《广东省工商登记前置审批事项目录》中所列事项的市场主体;从事生产加工业、旅业、餐饮服务业、旅行社、网吧、娱乐服务业等行业的市场主体;担保公司、小额贷款企业;其他需要特定经营场所方能开展经营活动的企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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