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东莞一般纳税人企业防伪税控企业办理事项

时间:2013-01-04   作者:东莞注册服务网  【原创】       阅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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东莞一般纳税人企业防伪税控企业办理事项

 

一、防伪税控企业(新认定一般纳税人)使用指南 
    一般纳税人必须使用电子申报软件进行电子纳税申报,必须通过防伪税控系统开具增值税发票。 
    (一)增值税一般纳税人需要购买防伪税控专用设备,按以下程序办理: 

1.专用设备汇款:将款项汇至服务商。 

2.提出行政许可申请:向其主管国税分局提出防伪税控系统最高开票限额行政许可及发票领购资格行政许可申请(行政许可事项见《行政许可项目公示》)。 
    (二)防伪税控系统和电子申报软件使用培训  

市国税局对由主管国税分局上报的已核准一般纳税人资格的企业进行培训安排,并由主管国税分局通知企业培训时间、地点,东莞市正欣科技有限公司对企业进行培训。 

(三)防伪税控系统和电子申报软件安装 

市国税局对东莞市正欣科技有限公司反馈的汇款对帐成功名单进行核实后,根据分局递交的《纳税人票种核定申请审批表》将企业资料写入防伪税控专用设备,写设备成功的企业可在收到安装通知后携带电脑主机到东莞市正欣科技有限公司安装防伪税控专用设备及相关软件。 

二、防伪税控设备丢失、被盗补办流程 

企业丢失或被盗金税卡或IC卡的,应及时到公安机关报案,携公安机关出具的报案证明到主管国税分局填写《丢失、被盗防伪税控系统专用设备情况表》一式三份,由主管国税分局和市局信息中心分别加具意见后,携《丢失、被盗防伪税控系统专用设备情况表》到东莞市正欣科技有限公司办理补卡手续,以现金方式补交金税卡或IC卡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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