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 注册公司 >> 东莞公司注册 >> 茶山公司注册 >>外国(地区)企业常驻代表机构设立申请登记事项
详细内容

外国(地区)企业常驻代表机构设立申请登记事项

时间:2013-07-17   作者:东莞注册公司服务网  【原创】       阅读

外国(地区)企业常驻代表机构

设立申请登记事项

代表机构名称

首席代表姓名

驻在场所

邮编

联系电话

驻在期限

自     年   月   日至    年   月   日

业务范围

外国(地区)企业名称

中文

外文

外国(地区)企业住所

批准设立机关

批准驻在期限

自            至

批准日期

批准文号

电子邮箱

外国(地区)企业其他情况

存续期限

自     年   月   日至    年   月   日

有权签字人姓名

企业责任形式

□有限责任     □无限责任

资本(资产)(单位:万美元)

国别(地区)

经营范围


流程介绍:

外国企业常驻代表机构设立需遵循“登记注册—刻章备案—后续税务登记”顺序。首先向东莞市市场监督管理局申请登记,取得《外国(地区)企业常驻代表机构登记证》;随后刻制公章、财务章等;最后在30日内完成税务报到、银行账户开设(如需)。

所需资料:

  1. 基础文件:外国企业合法开业证明(需经当地公证及中国驻当地使领馆认证)、资信证明(原件)。

  2. 任命文件:首席代表及代表的任命书、身份证明(护照等,非中文需翻译件)。

  3. 场地证明:东莞市内实际办公场所的租赁合同及房产证复印件(需备案)。

  4. 申请表:《外国(地区)企业常驻代表机构设立登记申请书》(市场监管局制式表格)。

  5. 其他:代表机构驻在期限证明、外国企业章程(部分情况需提供)。

首页|辰信公司简介|代理注册公司|注册香港公司|代理记账报税|出具企业报告|商标专利申请|代理企业增|资辰信业务项目|企业纳税疑难|联系我们

客服中心
联系方式
400-666-8052
400-666-8052
13424804848
13424804848
本地20年财税服务经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