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东莞市外国(地区)企业常驻代表机构办事指南

时间:2015-07-29   作者:东莞注册公司服务网  【原创】       阅读

企业登记注册提交材料规范

A.1 外国(地区)企业常驻代表机构设立登记

1、《外国(地区)企业常驻代表机构设立登记申请书》;

2、指定代表或者共同委托代理人的证明;

3、外国(地区)企业住所证明和存续2年以上的合法营业证明;

合法营业证明指隶属外国(地区)企业所在国家或者地区有关部门出具的外国(地区)企业存续2年以上的主体资格证明或其他有关营业证明。此项应经外国企业所属国家或地区公证机关及其有权机构认证,并经中华人民共和国驻该国(或代管该地区)使领馆认证。港澳台地区企业代表机构有关文件的公证认证按现行规定办理。

4、外国(地区)企业的章程或者组织协议;

此项应经外国企业所属国家或地区公证机关及其有权机构认证,并经中华人民共和国驻该国(或代管该地区)使领馆认证。港澳台地区企业代表机构有关文件的公证认证按现行规定办理

5、外国(地区)企业出具的对有权签字人的授权或证明文件;

此项应经外国企业所属国家或地区公证机关及其有权机构认证,并经中华人民共和国驻该国(或代管该地区)使领馆认证。港澳台地区企业代表机构有关文件的公证认证按现行规定办理

6、外国(地区)企业对首席代表、代表的任命文件;

此项应经外国企业所属国家或地区公证机关及其有权机构认证,并经中华人民共和国驻该国(或代管该地区)使领馆认证。港澳台地区企业代表机构有关文件的公证认证按现行规定办理。

7、同外国(地区)企业有业务往来的金融机构出具的资信证明;

资信证明应提交与该外国(地区)企业有业务往来的金融机构出具的资本信用证明原件。文件应经外国企业所属国家或地区公证机关及其有权机构认证,并经中华人民共和国驻该国(或代管该地区)使领馆认证。港澳台地区企业代表机构有关文件的公证认证按现行规定办理

8、首席代表、代表的简历和身份证明;

9、代表机构驻在场所的合法使用证明;

10、批准机关的批准文件;

批准文件应提交原件或有效复印件。法律、行政法规或者国务院规定代表机构从事的业务活动须经批准的,应当取得批准。外国(地区)企业应自批准之日起90日内向登记机关申请设立登记,逾期申请设立登记的,外国(地区)企业应报批准机关确认原批准文件的效力或另行报批。

11、其他有关文件、证件

 

A.2 外国(地区)企业常驻代表机构变更登记

l 名称变更

1、《外国(地区)企业常驻代表机构变更登记(备案)申请书》;

2、指定代表或者共同委托代理人的证明;

3、外国(地区)企业存续2年以上的合法营业证明;

合法营业证明指隶属外国(地区)企业所在国家或者地区有关部门出具的外国(地区)企业存续2年以上的主体资格证明或其他有关营业证明;应经外国企业所属国家或地区公证机关及其有权机构认证,并经中华人民共和国驻该国(或代管该地区)使领馆认证。港澳台地区企业代表机构有关文件的公证认证按现行规定办理。

4、外国(地区)企业的资信证明;

此项为同该外国(地区)企业有业务往来的金融机构出具的资本信用证明原件;应经外国企业所属国家或地区公证机关及其有权机构认证,并经中华人民共和国驻该国(或代管该地区)使领馆认证。港澳台地区企业代表机构有关文件的公证认证按现行规定办理。

5、批准机关的批准文件;

提交批准文件原件或有效复印件。法律、行政法规或者国务院规定须经批准的,应当取得批准。外国(地区)企业应自批准之日起30日内向登记机关申请变更登记,逾期申请变更登记的,外国(地区)企业应报批准机关确认原批准文件的效力或另行报批。

6、其他有关文件、证件;

7、登记证复印件;

l 驻在场所变更

1、《外国(地区)企业常驻代表机构变更登记(备案)申请书》;

2、指定代表或者共同委托代理人的证明;

3、拟变更驻在场所的合法使用证明;

4、批准机关的批准文件;

应提交批准文件原件或有效复印件。法律、行政法规或者国务院规定须经批准的,应当取得批准。外国(地区)企业应自批准之日起30日内向登记机关申请变更登记,逾期申请变更登记的,外国(地区)企业应报批准机关确认原批准文件的效力或另行报批。

5、其他有关文件、证件;

6、登记证复印件。

l 首席代表变更

1、《外国(地区)企业常驻代表机构变更登记(备案)申请书》;

2、指定代表或者共同委托代理人的证明;

3、外国(地区)企业常驻代表机构首席代表/代表信息表;

4、首席代表的任免职文件;

应经外国企业所属国家或地区公证机关及其有权机构认证,并经中华人民共和国驻该国(或代管该地区)使领馆认证。港澳台地区企业代表机构有关文件的公证认证按现行规定办理。

5、首席代表的简历和身份证明;

6、批准机关的批准文件;

应提交批准文件原件或有效复印件。法律、行政法规或者国务院规定须经批准的,应当取得批准。外国(地区)企业应自批准之日起30日内向登记机关申请变更登记,逾期申请变更登记的,外国(地区)企业应报批准机关确认原批准文件的效力或另行报批。

7、其他有关文件、证件;

8、登记证复印件

l 业务范围变更

1、《外国(地区)企业常驻代表机构变更登记(备案)申请书》;

2、指定代表或者共同委托代理人的证明;

3、审批机关的批准文件;

应提交批准文件原件或有效复印件。法律、行政法规或者国务院规定须经批准的,应当取得批准。外国(地区)企业应自批准之日起30日内向登记机关申请变更登记,逾期申请变更登记的,外国(地区)企业应报批准机关确认原批准文件的效力或另行报批。

4、其他有关文件、证件;

5、登记证复印件

l 驻在期限有效期变更

1、《外国(地区)企业常驻代表机构变更登记(备案)申请书》;

2、指定代表或者共同委托代理人的证明;

3、外国(地区)企业存续2年以上的合法营业证明复印件和资信证明;

合法营业证明指隶属外国企业所在国家或者地区有关部门出具的外国企业存续2年以上的主体资格证明或其他有关营业证明;资信证明应提交同该外国(地区)企业有业务往来的金融机构出具的资本信用证明原件。此项文件应经外国企业所属国家或地区公证机关及其有权机构认证,并经中华人民共和国驻该国(或代管该地区)使领馆认证。港澳台地区企业代表机构有关文件的公证认证按现行规定办理。

4、批准机关的批准文件;

应提交批准文件原件或有效复印件。法律、行政法规或者国务院规定须经批准的,应当取得批准。外国(地区)企业应自批准之日起30日内向登记机关申请变更登记,逾期申请变更登记的,外国(地区)企业应报批准机关确认原批准文件的效力或另行报批。

5、其他有关文件、证件;

6、登记证复印件。

l 外国(地区)企业名称变更

1、《外国(地区)企业常驻代表机构变更登记申请书》;

2、指定代表或者共同委托代理人的证明;

3、外国(地区)企业名称变更证明;

此项为该外国(地区)企业所在国家(地区)法定登记机关出具的准予名称变更的证明文件,应经外国企业所属国家或地区公证机关及其有权机构认证,并经中华人民共和国驻该国(或代管该地区)使领馆认证。港澳台地区企业代表机构有关文件的公证认证按现行规定办理。

4、其他有关文件、证件;

5、登记证复印件;

l 外国(地区)企业住所变更

1、《外国(地区)企业常驻代表机构变更登记申请书》;

2、指定代表或者共同委托代理人的证明;

3、外国(地区)企业住所变更证明;

该外国(地区)企业所在国家(地区)法定登记机关出具的准予住所变更的证明文件,应经外国企业所属国家或地区公证机关及其有权机构认证,并经中华人民共和国驻该国(或代管该地区)使领馆认证。港澳台地区企业代表机构有关文件的公证认证按现行规定办理。

4、其他有关文件、证件;

5、登记证复印件;

A.3 外国(地区)企业常驻代表机构注销登记

1、《外国(地区)企业常驻代表机构注销登记申请书》;

2、指定代表或者共同委托代理人的证明;

3、代表机构税务登记注销证明;

4、海关、外汇部门出具的证明;

5、原批准机关同意注销的文件(应提交批准文件原件或有效复印件。法律、行政法规或者国务院规定须经批准的,应当取得批准);

6、其它有关文件、证件;

7、登记证、代表证

 

A.4 外国(地区)企业常驻代表机构备案登记

l外国(地区)企业有权签字人备案应提交的文件

1、《外国(地区)企业常驻代表机构备案申请书》;

2、指定代表或者共同委托代理人的证明;

3、外国(地区)企业出具的对有权签字人的授权或证明文件;

应经外国企业所属国家或地区公证机关及其有权机构认证,并经中华人民共和国驻该国(或代管该地区)使领馆认证。港澳台地区企业代表机构有关文件的公证认证按现行规定办理。

4、其他有关文件、证件;

5、登记证复印件。

 

l外国(地区)企业责任形式、资本(资产)、经营范围备案应提交的文件

1、《外国(地区)企业常驻代表机构备案申请书》;

2、指定代表或者共同委托代理人的证明;

3、外国(地区)企业责任形式、资本(资产)、经营范围发生变动的证明文件:

应经外国企业所属国家或地区公证机关及其有权机构认证,并经中华人民共和国驻该国(或代管该地区)使领馆认证。港澳台地区企业代表机构有关文件的公证认证按现行规定办理。

4、其他有关文件、证件;

5、登记证复印件

 

l代表备案应提交的文件

1、《外国(地区)企业常驻代表机构备案申请书》;

2、指定代表或者共同委托代理人的证明;

3、外国(地区)企业常驻代表机构首席代表/代表信息表;

4、代表的任免文件及其身份证明;

应经外国企业所属国家或地区公证机关及其有权机构认证,并经中华人民共和国驻该国(或代管该地区)使领馆认证。港澳台地区企业代表机构有关文件的公证认证按现行规定办理。

5、代表的简历;

6、其他有关文件、证件;

7、登记证复印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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